李记:终结“断头新闻”必须有制度化的追查

2013年07月31日09:55  南方都市报

  面对公共事件,第一时间草率给出结论,是在侮辱公众智商,这是要不得的。但是,如果对公共事件承诺给出的调查,一直都停留在“你再等等”“暂无结论”的敷衍上,“被侮辱被伤害”的显然不只是公众的耐心与信心。    

  一句“正在调查”,越来越成为一些部门回应舆论监督的“万能回复”。日前,记者对此前备受关注的河南宋基会巨资建设“宋庆龄雕像”、“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垮塌”责任认定等焦点事件追踪,发现这些事件几乎都处于“正在调查”期间,甚至时隔数月也没有结论。(7月30日《新京报》)

  湖南“镉大米”调查了5个多月,湖南方面始终没有公布调查结论;今年2月连霍高速公路河南段义昌大桥发生爆炸垮塌事故,但截至目前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追究迟迟未予公布……类似的断头新闻,我们看到过很多。类似的终结“断头新闻”、修复官民互信的提醒,舆论和媒体已经给过很多次。而且正像我们看到的那样,在处理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时,越来越多的地方和部门已经熟知、甚至可以说是熟练掌握了“一拖二慢三糊弄”的“技巧”。

  为什么会这样?除了自己查自己总是“下不去手”“怕得罪人”之外,更大的可能,恐怕还和相应的追查、督办机制尚未完善建立有关。曾有专家指出,在现有问责处理机制未发挥作用的情况下,建立由第三方参与的调查机制十分必要;与此同时,对一些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,司法机关介入后续的侦查、调查,对事件当事人和相关拖延塞责的人员同样应该追究法律责任。客观而言,这些建议都有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,值得相关方面审慎考虑后,以制度确立的方式酌情推进。

  概而言之就是,要想让一些地方不再沉迷“一拖二慢三糊弄”的套路,不让“断头新闻”一再损害官民间的互信,仍需公共监督持续跟进,调查处理全程公开,以及面对敷衍塞责追查督办、严厉惩戒的真正发力,唯此别无他途。 □李记

(原标题:[来论]终结“断头新闻”必须有制度化的追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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